资金监管下,转按揭交易办理流程
第一步
交易双方达成买卖意象,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第二步
提交申请:由卖方向原贷款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由买方向贷款行提交办理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
第三步
取得卖方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
第四步
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如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
第五步
买方支付首付款(现卖价-贷款额 )
第六步
见律师,审查借款人资格,收讫借款人的各项证件资料,律师将意见书及借款人的证件资料提交现贷款银行。
第七步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第七步
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第八步
卖方与原贷款行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取回房产证件。
第九步
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给买方下发新房产证当天,卖方领取办结单并可凭此获得银行划转资金。
第十步
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转按揭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