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68厂房网 www.sz168.net.cn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拟于9月底前出台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等
税收“组合拳”抑房价上扬
我市成为国家物业税调查研究试点城市
持续高涨的深圳房价即将面临税收“组合拳”的迎头狙击。昨天下午,深圳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首度披露拟在今年9月底前一揽子出台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征收办法,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房价的信息。
强化二手房交易个税征管
调查显示,深圳房价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投机房产套取价差的行为较严重。针对这一现象,税务部门拟通过强化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来加大投机房产的成本,减少炒房冲动。
对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并非新情况。早在1993年,国家有关条例就规定,卖出二手房所得按收入多少征收个税,税率20%。如出手一套房屋,交易价比原价高出100万,就得交个税20万元。
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表示,地税部门将严格二手房交易个税征管,尽快出台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届时对与市场价不相符的二手房交易,将按评估价格计算个税。目前,税务部门正与房屋管理部门加紧进行准备,二手房价格评估体系建设在有序推进中。他郑重强调,通过“阴阳合同”减低实际成交价,从而达到不交、少交个税的目的,是一种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不受时间限制地依法实施追缴。
加快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
此次推出的“组合拳”之一是,加快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深圳在2005年11月正式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是,按房屋买卖中增值所得的比例确定税率,计算征收额度,如增值率在50%以内的,按增值所得的30%征收;增值率在50%至100%之间的,按增值所得的40%征收。实际操作中,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售完前先进行预征,预征比例一般相当低,待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再进行核算与缴纳。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深圳正式开征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还不到两年,尚未进行相关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办法正在拟定中,并已进入最后审定阶段,即将推出。初步预计,应清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在已预征税款的10倍以上。
转让二手房也征土地增值税
“转让二手房不仅要收个税,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关于征收非普通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的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本季度内将出台相关办法。这位负责人注意到上海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已经开征的消息,并表示深圳也会考虑参照上海的做法。
6月13日,上海地税部门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此前,北京和杭州已经正式征收转让非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温州也宣布在今年7月1日开始征收二手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
物业税调研深圳成试点
中国拟征物业税的消息近日广受关注。昨天,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表示,深圳已经成为我国对拟征物业税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办法的试点城市之一,至于深圳会不会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还有待进一步的确认。
据称,物业税的这个名称目前还是暂用,最终会使用物业税、房产税还是别的什么名称,仍难以确定。物业税属于财产性质的税种,面向财产所有人、按财产价格征收。它的开征以物权明晰、登记完备、评估体系健全、立法机关授权等为前提。一旦开征,可以肯定,拥有房产多的人交税更多。
现在,有关物业税的许多方面仍未明确,如自住房征不征物业税,多大的自住房不征免征物业税,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物业税税率应不应该有变化;如果开征,将如何与现行的房产税进行整合。因此,近期内,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国家的取向与意图则是非常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