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障性住房?2008年,深圳市将推出多少套保障性住房?申请廉租住房要具备哪些条件?这些关于住房保障的问题,在5月1日开幕的中国(深圳)春季房地产交易会暨第三届中国城市土地展(以下简称春交会)上,在我局的展区内都能顺利找到答案。

在本届春交会上,我局在展区内以“关注民生民计、实现和谐安居”为主题,图文并茂地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解读,引起广泛关注。大量参观市民纷纷驻足该展区内,对有关展示内容进行认真了解,许多市民还用数码相机或手机将有关内容拍摄下来,带回家细细消化。

通过展区内的相关展示,市民可以了解到以下内容:一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概况、发展规划以及2008年度计划;二是梅山苑二期等七个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基本概况;此外,展示还以知识问答的方式对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分类以及申请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做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先后出台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着力建立健全以面向不同层次低收入户籍居民家庭为主体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深圳市住房保障2008年度计划》,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2008年,我市计划安排建设包括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4.58万套,建筑面积228.4万平方米,本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资金77.94亿元。
作为履行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住房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关注民生、情系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居需求,全力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住房保障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利民之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