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在出租屋中因燃气中毒死亡,业主周某善后赔偿2万元,因其疏于管理,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昨日又依法给予其456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社区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燃气中毒致死案。死者韦某并没有租住该出租屋,前一天晚上,韦某前来老乡租住的这间房屋喝酒,并在这里留宿,冲凉时因浴室通风不畅导致燃气中毒身亡。死者家属向房屋业主周某索赔,周某同意赔偿2万元。
西乡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案件倒查中,发现该出租屋业主周某委托他人代管房屋及租赁,本人疏于管理,没有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宝安区租赁办依法对周某处以4560元的罚款。 |